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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中国(广元)女儿节凤舟赛活动 竞 赛 规 程
2014中国(广元)女儿节凤舟赛活动
竞 赛 规 程
一、主办单位
市体育局、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、市妇联。
二、协办单位
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地方海事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林业和园林局、市卫生局、市水务局、市气象局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城管局、武警广元支队、市消防支队。
三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14年8月31日上午09:00——11:00进行彩排和凤舟第一轮比赛。
2014年9月1日上午09:00——11:00进行正式比赛。
2.地点:南河水上公园
四、活动地点
广元市南河水上公园水域举行。
五、活动项目
1.文化活动表演。
2.彩船及凤舟表演展示。
3.女子凤舟400米和800米直道竞速。
六、参加单位
(一)文化活动表演及彩船展示: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。
(二)凤舟竞速:苍溪县、旺苍县、剑阁县、青川县、利州区、昭化区、朝天区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、中国移动广元分公司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,共11支参赛队伍。
七、展示和比赛参赛办法
(一)彩船凤舟展示
1.展示凤舟每队设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16人(其中:划桨队员14人,鼓手1人,舵手1人)。
2.彩船表演人员6至8人。表演人员形象好,气质佳,能充分体现广元女儿时代风采。
(二)凤舟竞速
1.每队设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18人(其中:划桨队员14人,替补队员2人,舵手1人、鼓手1人)。除舵手外,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女性,年龄最大不超过45周岁,能适应激烈竞技运动,有医院身体健康证明,并能游泳100米以上。
2.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运动员户外人身伤害保险,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(亦可由领队向大会提供书面报告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,并承担本队安全责任)。
3.比赛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凤舟,划桨自备。
4.比赛时各队服装必须统一,救生衣由组委会提供,各队制作队旗一面(形式、样式要新颖,颜色要鲜艳),宣传标语一幅(100cm×10m),供开幕式和展示活动使用。
八、竞赛办法
1.比赛执行广元市体育局制定的《凤舟赛规则》。
2.比赛采用两轮比赛制进行。第一轮比赛(8月31日)和第二轮比赛(9月1日)成绩之和决定名次,时间少者名次列前。
3.采取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组,并决定道次和船号。
4.参赛运动员服装统一,款式新颖,颜色鲜艳。
5.运动员统一采取坐姿参加比赛。
九、录取名次
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5名,二等奖6名。
一等奖奖2万元,二等奖奖1万元。
十、报名及报到
1.各参赛队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(一式两份)于8月20日前交市体育局社体科(电话:0839—3562524,传真:0839—3561376、0839—3262524,QQ邮箱:1161618785@qq.com,联系人:吴 军郝志刚);
2.参赛队伍于8月29日至30日开始赛前适应性训练;
3.各参赛队伍务必于8月30日12:00前向大会组委会报到,15:00—17:00彩船及凤舟展示第一次彩排。8月31日上午进行彩船展示、文化活动表演彩排和女子凤舟直道竞速第一轮比赛(8月27日15:00在市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、裁判长联席会议,并分组抽签,确定航道、船号)。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仲裁委员会:按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;
裁判员:总裁判长、副总裁判长及裁判长,由市体育局选派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、修改权属主办单位。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